在婚姻中遭遇背叛,除了情感上的衝擊,更常伴隨無力與羞辱感。許多人誤以為通姦除罪後,法律無法再保護受害的元配。但事實上,只要能證明婚姻權利被第三人不當侵犯,你仍可以透過民事訴訟,對外遇對象提告並要求賠償。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辦侵害配偶權訴訟,以下是一件真實案件分享,我們如何在證據不多的情況下,仍然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新台幣9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案件簡介】與公司客戶發展不正當關係,謙聖律師團隊成功提告侵害配偶權
本案發生於桃園。當事人的配偶在公司工作期間,與一名公司客戶產生親密關係。對方知道對方已婚,仍持續與其發展超越正常社交的往來。當事人得知後極度震驚,為了保護家庭與尊嚴,決定尋求法律協助。
在本案中,能使用的證據僅有部分對話紀錄,並無明確「抓姦在床」的事證。然而,謙聖律師團隊憑藉多年處理類似案件的經驗,運用法律專業主張,精準向法院說明:
- 對方行為已超出一般社交往來
- 已對當事人造成極大精神痛苦
- 構成民法第184條、195條所稱之侵權行為
最終法院採信我們的主張,判決外遇對象須賠償新台幣90萬元精神慰撫金。
什麼是「侵害配偶權」?通姦除罪後,元配還能怎麼主張?
自2020年通姦除罪化後,雖然外遇行為不再構成刑事犯罪,但根據《民法》第184條及195條規定,只要第三者與已婚人士發展親密關係,導致元配精神受創,即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法院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來判定賠償金額:
- 是否有性行為或親密往來
- 外遇時間長短與嚴重性
- 原配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
- 雙方職業、經濟、社會地位等背景
根據實務經驗,一般賠償金額大多落在10萬至60萬,極端情節下有機會達到百萬元以上。
證據一定要「抓姦在床」才有用嗎?
答案是不需要。只要能證明配偶與第三者之間有明顯超出普通人際關係的互動,就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常見可採信證據包括:
- LINE、Messenger等聊天紀錄
- 合照、打卡、行程紀錄
- 錄音或錄影檔(須合法蒐集)
- 當事人證詞或證人說明
即使沒有性行為的明確證據,只要整體行為呈現出曖昧、親密、交往狀態,仍可主張賠償。
選擇謙聖,讓你在最脆弱的時刻,有最堅實的後盾!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侵害配偶權訴訟經驗,成功為許多當事人爭取賠償、維護尊嚴。我們知道,這不僅是法律戰,更是一場為家庭、為尊嚴的自我捍衛。
我們提供:
- 專業諮詢:協助判斷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
- 訴訟策略擬定:依據證據強度設計訴訟方針
- 全台服務:無論你在哪,我們都能協助你
- 高勝訴率與高額賠償經驗:爭取到90萬元慰撫金不是傳說!
婚姻需要忠誠,權益更需要保護。
如果你正面對配偶外遇、婚姻受傷,請記住——你不是孤單的,謙聖會陪你一起走完這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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