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單不服怎麼辦?行政訴訟 Q&A 全攻略

收到交通罰單覺得不合理,該怎麼處理?很多人以為一定要先訴願才能打行政官司,其實不然。以下用 Q&A 方式解答常見疑問,讓您一次弄懂交通裁決事件的救濟流程。


Q1:交通裁決事件提起行政訴訟前,要不要先訴願?

A:不用!

依照《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3規定,交通裁決事件可以直接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以裁決機關為被告,不需要經過訴願。

📌 為什麼?

  • 交通罰單金額通常不大,若再加訴願,程序會太冗長。
  • 交通違規處理過程中,已經有舉發、到場陳述的機會,再加訴願會讓救濟過程重複。
  • 案件數量龐大,要求先訴願會拖慢整體效率。

Q2:如果裁決機關認同我的主張,把罰單撤銷或變更,法院會怎麼處理?

A:會視同您撤回訴訟。

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4,當法院將起訴狀送給裁決機關後,裁決機關必須在 20 天內重新審查:

  • 如果認為罰單確實有問題,就必須 自行撤銷或變更處分。
  • 如果裁決機關已經完全依您的請求處理,法院會認定訴訟沒有繼續的必要,等同於您撤回訴訟。

Q3:這樣我的裁判費會不會白繳?

A:不會!

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5第2項,如果因裁決機關自行撤銷或變更處分,導致案件「視為撤回起訴」,法院必須主動退還您已繳納的裁判費。


Q4:所以流程大概怎麼走?

  1. 收到裁決處分(罰單) → 覺得不合理。
  2. 直接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不用訴願)。
  3. 法院把起訴狀副本送給裁決機關。
  4. 裁決機關 20 天內重新審查:
  • 若認為處分錯誤 → 撤銷或變更。
  • 若完全依照原告請求 → 視為撤回訴訟,裁判費退還。
  • 若仍維持原處分 → 案件進入正常審理。

律師小叮嚀

交通罰單雖然金額不大,但影響可能不僅止於罰鍰,還涉及駕駛紀錄、違規點數,甚至會影響後續保險費率。

因此,若您認為交通裁決有錯,不要輕忽,應盡快諮詢律師,由專業團隊協助您判斷是否提起行政訴訟,保障您的權益。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辦行政訴訟與交通裁決案件,全台皆可委任,為您爭取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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