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詐欺案件與洗錢案件始終名列刑事案件排行榜前幾名,其中大多數被告其實是因為「不知道對方在犯罪」或「誤信網路資訊」而被利用。
從面交車手、收水手、銀行帳戶被警示,到誤信換匯、被捲入三角詐騙,許多人第一次接到警察電話或收到通知書時,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
這就是為什麼 「先找律師、再做筆錄」 是唯一正確的處理方式。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 「詐欺案件免費法律諮詢」,由熟悉詐欺+洗錢防制法案件的專業律師團隊,協助你爭取最理想結果。
洗錢防治法已全面改為「新法第19條」|錯用舊法會直接影響刑度!
許多網路資料或新聞仍提到「洗錢防治法第14條」,但那是舊法。
最新法條位置已改為:
《洗錢防治法》第19條(新法)
未遂犯亦罰之。
刑度包含:
- 犯洗錢罪: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 若金額未達1億元:6個月以上5年以下,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
(※ 本文已全面更新為新法,不會出錯。)
這對詐欺車手、收水手、監控手、提供帳戶者影響極大。
若沒有專業律師主張「缺乏犯罪故意」,就容易被當成「真正洗錢」而重判。
詐欺案件為什麼一定要找律師?
原因很簡單:
詐欺與洗錢案件真正核心在於:「是否有犯罪故意?」
✔ 是不是知道對方在犯罪?
✔ 知道錢的來源是不是不法?
✔ 是否只是被利用?
✔ 是否因為工作、換匯、代購而被捲入?
✔ 帳戶提供是否出於無心或被誘騙?
只要能證明你「沒有犯罪故意」,律師就能為你爭取:
第一順位:不起訴(無前科、不起訴紀錄也不會公開)
第二順位:無罪判決
第三順位:在不理想的情況下,爭取緩刑或免關刑度
這三個層次,就是本所每個案件的處理基準。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處理原則
我們的處理邏輯永遠是:
1️⃣ 先看能不能「不起訴」
(檢察官不提起公訴、結案、無前科)
2️⃣ 若已起訴,爭取「無罪」
(沒有犯罪故意、證據不足、構成要件不符)
3️⃣ 若證據對你極度不利,再評估「緩刑、減刑、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讓你可以免去真正服刑或避免再進去。
詐欺案件常見角色(重點:所有角色皆優先主張「無犯罪故意」)
✔ 1. 面交車手
- 很多人以為是在做「跑腿」「代領款項」
- 真正法律責任要看「是否知道是詐欺」
➡ 優先主張:不知道、不知情 → 不起訴/無罪
➡ 不理想時才爭取:緩刑、易科罰金、勞動服務
✔ 2. 收水手
- 常見於兼職群組、應徵工作
- 法院實務會深入判斷「是否明知來源不法」
➡ 主張:未認知犯罪、不清楚情況 → 不起訴/無罪
✔ 3. 監控手(看地址、在社區等候)
- 很多人以為是臨時幫忙、跑腿
- 法院關鍵仍是「是否故意」
➡ 主張:不知情、不知道用途 → 不起訴/無罪
✔ 4. 提供銀行帳戶、警示帳戶
- 最容易被誤會為「詐騙共犯」
- 但真正成立犯罪要看「是否明知」
➡ 主張:無犯罪故意、被騙提供 → 不起訴/無罪
✔ 5. 三角詐騙/網路換匯/虛擬貨幣金流被利用
- 許多案件明明是「被害人」,卻變成「被告」
- 本所已成功處理大量類似案件
➡ 主張:遭詐騙利用、無犯罪故意 → 不起訴/無罪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為什麼是詐欺案件的首選?
✔ 我們已累積超過 1000 件以上詐欺+洗錢「不起訴」案件
(全台少見的案件量)
✔ 擁有大量無罪判決(包含車手、帳戶、換匯、境外金流)
✔ 專辦全台詐欺+洗錢案件,多位律師全職處理刑事案件
✔ 熟悉檢察官、法官審理趨勢,可以預測最可能的結果
✔ 提供免費諮詢,不讓當事人因錯誤說法而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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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或家人遇到以下情況:
- 警方打電話請你到案說明
- 收到通知書(詐欺、洗錢、提供帳戶)
- 帳戶被警示、凍結
- 被誤認為詐騙共犯
- 因網路換匯被害反成被告
- 面交、收水、監控被抓
- 想知道如何爭取不起訴、無罪或緩刑
請務必立即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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