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用大麻開車被抓怎麼辦?毒駕認定標準是什麼?

🚨 為什麼毒駕會被判刑?

在台灣,毒駕(施用毒品後駕車) 與酒駕一樣,都屬於刑事犯罪。即便沒有發生事故,只要檢驗結果超過法定標準,就會被視為「抽象危險犯」,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要接受刑事處罰。

📜 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3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換言之,毒駕案件並非看駕駛行為是否危險,而是 檢驗數值是否超過標準。

🔬 行政院公告的毒駕認定標準

行政院於 113年3月29日 公告檢驗基準,其中包含:

1.大麻代謝物(THC-COOH):尿液檢測標準為 15ng/mL。

2.酒駕標準:血液酒精濃度達 0.25mg/L 即構成犯罪。

只要檢驗結果超標,就會被認定為毒駕,並依法追訴。


⚖️ 毒駕案件的特性

採抽象危險犯模式:不必造成車禍或危險駕駛,只要數值達標,即推定危險。

定罪門檻低:一旦檢驗超標,通常難以爭取無罪。

處罰嚴格:刑責最重可判三年,並得併科罰金。


🛡️ 律師的辯護方向

雖然毒駕案件不易爭取脫罪,但專業律師仍能從以下面向協助當事人:

  1. 檢測程序是否合法

採樣、保存、送驗是否合乎規定?若過程違反程序,檢驗結果可能失效。

  1. 檢驗結果是否有爭議

若數值接近臨界值,律師可針對檢體誤差或檢驗方式提出質疑。

  1. 刑度爭取:緩起訴或緩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在多起毒駕案件中,成功替當事人爭取 緩起訴處分 或 緩刑判決,讓當事人免於立即入監服刑,獲得重新開始的機會。


✅ 結語

毒駕案件表面上看似「鐵證如山」,但其實仍有辯護空間。透過專業律師的協助,可以在 檢驗程序、檢測爭議、刑度輕重 上爭取最有利結果。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專辦毒品案件的豐富經驗,無論是販毒、運毒,或是因 施用大麻後開車被抓,我們都能為您設計最佳的辯護策略。

若您或您的家人面臨毒駕指控,請立即與我們聯繫,把握最佳辯護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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