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並不代表親職責任的終結,反而是父母共同為孩子利益做出新安排的開始。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彙整了常見的離婚後親權與扶養問題,讓您在面對家庭重整時,有法律可以依循、有方向可以參考。
Q1:想變更監護權,有機會嗎?
A: 不是只要想爭取就能改變。法院會依「子女最佳利益」判斷,以下三種情況最常見:
- 原監護約定對子女明顯不利(如對方曾施暴)
- 監護人未善盡教養責任
- 出現新事證顯示監護人對子女不適任
📌 補充:如有妨礙他方探視行為(隱匿、阻撓會面),法院亦會納入考量。
Q2:前夫答應讓我照顧小孩卻反悔,怎麼辦?
A: 可向法院聲請「交付子女」,並申請強制執行。如情況符合改定監護要件,也可一併聲請變更監護權。
Q3:對方擅自帶走小孩過夜,我該怎麼做?
A: 如果探視安排模糊,容易導致爭執。您可以:
- 聲請法院重新酌定或改定會面交往內容
- 詳細規劃節日、假期、生日等探視時段
- 如情況急迫,也可聲請暫時處分,如限制探視或暫時監護權
Q4:對方帶小孩出國失聯,我聯繫不到,怎麼辦?
A: 蒐集對方不當行為證據後,向法院聲請暫時監護權與保全措施,並依違反探視義務主張監護人不適任,提出改定聲請。
Q5:扶養費不再支付了,能怎麼辦?
A:
- 可聲請法院裁定,取得強制執行名義
- 若對方延遲付款,法院可視為當期與後期一併到期
- 原則上扶養費給付至子女成年(18歲)
📌 法院會綜合雙方經濟能力決定金額,不會單看主計處數據。
Q6:爸爸不想照顧孩子,媽媽直接帶走會犯法嗎?
A: 如有對方明確同意或默許,不構成誘拐罪。但若未持監護權者私自將孩子帶走、失聯,則可能觸犯刑法(準略誘罪或和誘罪),須特別小心。
Q7:祖父母能探視或請求扶養費返還嗎?
A:
- 法律未明訂祖父母探視權,但可請法院勸導雙方同意一起探視
- 祖父母原則上無法向親生父母請求已支付的扶養費,除非法院裁定其擔任監護人,始具法律請求權
Q8:離婚官司請律師處理後,我本人可以不出庭嗎?失業會影響監護權嗎?
A:
- 調解或判決前,多數程序仍需當事人親自出庭,尤其是牽涉子女權益時
- 經濟狀況非唯一考量,只要能證明照顧能力充足,失業不會自動喪失爭取監護權的資格
✅ 專業建議:為孩子,請謹慎處理每一步
離婚只是親職角色的轉型,而不是責任的結束。監護權、探視與扶養的安排,應以「孩子的穩定、安全與成長」為最終目標。
如果您正面臨監護權變更、扶養費追討、會面安排爭議,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團隊可為您量身規劃最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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