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件背景:數位足跡下的法律陷阱
隨著科技發展,網路匿名性讓許多人誤以為在論壇下載、購買或在群組收受影片屬私人行為。然而,檢警目前常透過網路巡邏、金流追蹤(如創意私房案)或數位鑑識發動搜索。
本類案件核心爭議在於:當事人是否「明知」影像內容涉及兒少?下載後的「持有」狀態是否持續?以及購買行為是否構成助長犯罪產業鏈?
2. 罪名的法律定義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凡涉及未滿 18 歲之人進行性交、猥褻行為之影像、照片、電磁紀錄等,均受法律嚴格管制。
現行法規已將處罰範圍從早期的「營利散布」擴張至「單純持有」與「付費購買」。
3. 相關法律構成要件與刑責比較
| 行為態樣 | 核心構成要件 | 刑責參考(2024新修正) |
|---|---|---|
| 單純持有 | 只要數位裝置存有兒少性影像,不論數量。 | 處 1 年以上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
| 付費購買/取得 | 透過支付對價(如點數、虛擬幣)取得影像。 | 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散布/販賣 | 將影像傳送給他人或上傳至公開/私密平台。 | 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
| 強制拍攝 | 以強暴、脅迫等違反意願方式使兒少被拍攝。 | 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 |
4. 訴訟策略的擬定與辯護關鍵
面對檢方提出的數位證據,專業律師通常從以下維度切換防禦視角:
- 主觀犯意之爭點: 許多檔案標題與實際內容不符(如掛羊頭賣狗肉),律師須論證當事人並非「明知」其為兒少影像,缺乏犯罪故意。
- 程序合法性挑戰: 檢警在搜索手機、電腦或雲端帳號時,其搜索票範圍、扣押程序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若有瑕疵則可主張證據排除。
- 行為性質之釐清: 區分當事人是「主動搜尋購買」還是「被動在群組中接收」,其惡性程度與量刑有極大差異。
- 爭取緩起訴或不起訴: 若屬初犯且深表悔悟,律師可協助透過「諮商治療」或「公益捐款」作為條件,爭取法律上的寬厚處理,避免留下刑事前科。
5. 判決結果與省思
性犯罪案件的判決不再僅看行為結果,更看重「對兒少保護環境的破壞」。
一旦被定罪,不僅面臨牢獄之災,更可能被列入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影響終身名譽。及早介入法律防禦,是將傷害降至最低的唯一途徑。
6. 律師實務建議
根據我們的實務觀察,數位證據具有易碎性與高度推論性。許多被告在偵訊初期因恐慌而做出不利於己的供述,導致後續辯護難度增加。
法律上建議:
- 保持沈默權: 在律師抵達前,切勿針對「是否知道對方成年」等陷阱題做過多解釋。
- 切勿擅自刪除證據: 毀滅證據可能被法院認定有滅證之虞,進而導致羈押。
- 尋求數位鑑識專業支持: 委託具備處理電信犯罪經驗的律師,針對數位足跡進行反向查證,方能找出對被告有利的微光。
7. 常見問題 FAQ
Q1:我只是在 Line 群組看到別人傳影片,點開來看也算犯罪嗎?
A:若僅是觀看而未儲存,未必構成「持有」。但若影像自動下載至手機緩存或相簿,仍有觸法風險。建議立即退出爭議群組並尋求律師評估證據狀態。
Q2:如果我買的時候不知道對方未成年,可以當作辯護理由嗎?
A:可以。法律處罰以「故意」為前提。若影像內容難以辨識年齡,或對方宣稱已成年,律師可據此主張主觀上無犯意。
Q3:收到警察局約談通知書(事由:性剝削條例)該怎麼辦?
A:這通常代表檢警已掌握特定金流或下載 IP。請務必在赴約前諮詢律師,並由律師陪同偵訊(陪偵),避免在壓力下誤觸法網法理陷阱。
Q4:持有兒少影像一定會被關嗎?
A:不一定。若是初犯、數量極少且配合調查,律師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易科罰金」,關鍵在於訴訟策略的佈局是否完整。
Q5:法律修正後,舊的影像現在還存在電腦裡也會被罰嗎?
A:是的。持有罪屬於「繼續犯」,只要法律修正後您仍持續保有該影像,即適用新法處罰,刑責較舊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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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性犯罪指控,面對的往往是社會的偏見與司法的重壓。在判決確定前,每個人都保有受公平審判與辯護的權利。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具備深厚的刑事辯護經驗,深知如何從複雜的數位證據中找出破綻,協助您在風暴中穩住陣腳,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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