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當一個人不幸捲入刑事案件時,最重要的課題之一就是如何有效行使防禦權。而委任律師提供專業協助,往往是確保權益的重要方式。
實務上,不少人會疑惑:「在一個刑事案件中,被告最多可以委任幾位律師?」本文將從法律規定、立法目的、憲法保障以及實務運作等面向,為您做出完整分析。
法律規定:最多三位辯護人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的明確規範,每一被告在單一刑事案件中所能選任的辯護律師,不得超過三人。此一限制適用於所有刑事案件,無論案件複雜程度或所涉罪名輕重,均須遵循。
立法考量:效率與防禦權的平衡
法律之所以設立辯護人人數上限,目的在於兼顧審判效率與被告的防禦權。若辯護人人數過多,審判程序容易拖延,甚至造成訴訟資源浪費。
但同時,為了保障被告能獲得充分的法律協助,法律仍容許最多三位辯護人,以便被告可因應案件特性,進行專業分工。
憲法層次的保障:辯護權的重要性
雖然法律規定辯護人人數上限,但辯護權本身屬於《憲法》第16條保障的核心訴訟權利。此權利確保被告在面對檢察官與國家追訴機關時,能獲得專業協助,進而達成公平審判的目標。
司法實務亦多次強調此點。例如,臺中地方法院在被告訴訟權利的公告中,明白指出被告可隨時選任辯護人為自己辯護。
而憲法法庭於「111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中,更進一步指出人民若遭受權利侵害,有權請求法院依正當程序給予公平審判,並強調「有權利即有救濟」。此判決確認了當檢察官不當限制辯護人權利時,被告可向法院聲請救濟,凸顯了辯護人在刑事程序中的不可或缺地位。
實務考量:何時需要多位律師?
一般情況下,一位專業律師足以提供完整的辯護。然而,部分案件因複雜度高或程序冗長,委任多位律師往往更能確保權益。
例如,案件若涉及多項罪名或跨國犯罪,需專業領域律師共同合作;若卷證龐大,律師團隊分工能更有效率地分析與整理;若審理期程漫長,多位律師可輪流出庭,避免單一律師因負擔過重而影響辯護品質。
對於有專業分工需求的案件,例如結合法律實體辯護與程序攻防,多位律師的搭配亦可提升策略完整性。
其他相關程序規範
除了人數限制,辯護人的委任還涉及一些重要程序。首先,依法律規定,被告的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或家屬,都可以代為選任辯護人。
其次,若有多名共同被告,原則上可共同委任同一律師,但若彼此存在利益衝突(如互相推責),便不適合使用同一律師,以免影響辯護效果。
此外,對於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案件,屬於強制辯護案件,若被告未委任律師,法院必須為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
而對於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被告亦可向法院聲請指定義務律師,以確保獲得基本的法律協助。
結論
綜合而言,《刑事訴訟法》第28條明確規定,每一被告在單一案件中最多得委任三位辯護律師。此限制旨在兼顧審判效率與防禦權保障。
然而,辯護權作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無論在司法實務或憲法法庭的判決中,都被高度重視。被告在決定是否委任多位律師時,應根據案件性質、律師專業分工、團隊合作默契及自身經濟狀況,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
唯有妥善運用律師資源,才能在訴訟過程中獲得最充分的保障。
✅ 24h免費法律諮詢
🏛 台北所: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02-2388-8962
🏛 桃園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03)3150-034
LINE 免費諮詢:@lawuicc001
IG:chien.sheng_
FB: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提供多種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詐欺案件處理 |
毒品案件辯護 |
車手案件諮詢 |
家事訴訟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