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因他人的犯罪行為而受有損害,例如車禍過失傷害、詐欺、侵占、傷害等案件,除了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外,也可以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一併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最大優點,在於被害人可以直接在刑事案件中主張民事賠償,無須另行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程序,亦免繳裁判費,對被害人而言相對省時、省錢。
以下為實務上常見的提起方式與注意事項:
一、誰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凡因犯罪行為而受有損害之人,均得向審理該刑事案件的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及依法應負民事賠償責任之人回復損害。
舉例而言,在過失傷害(車禍)案件中,被害人可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工作損失、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相關賠償,且不需另繳裁判費。
二、什麼時候可以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實務上須特別留意:
- 原則上必須在刑事案件起訴後,至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以「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為主)。
- 若第一審刑事案件已辯論終結,但尚未提起第二審上訴,則此期間內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須待案件進入第二審後,始可再次提出。
換言之,一旦錯過適當時點,可能就必須改以一般民事訴訟方式另行求償。
三、要如何提起?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實務上有兩種方式:
- 以書面方式向刑事案件繫屬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 於刑事審判期日親自到庭,當庭以言詞向承辦刑事案件之法院聲明提起。
不過,為避免程序瑕疵或請求內容不完整,實務上仍建議以書狀方式提出,並由律師協助整理賠償項目與證據。
四、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實務重點
在辦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時,以下幾點尤其重要:
- 必須先有刑事案件在法院審理中,才能向該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須於第一審刑事辯論終結前提出,或在提起第二審上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出。
- 刑事判決與附帶民事判決不一定會同時宣判,實務上常見民事部分另行裁定或判決。
此外,法院也可能將附帶民事部分移送民事庭審理,因此訴訟策略與證據準備相當關鍵。
專業提醒:刑事與民事請求應整體規劃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表面看似簡單,但實務上涉及刑事責任認定、民事因果關係、損害計算與證據取捨,若處理不當,可能影響最終求償結果。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長期專注刑事案件,同時整合民事求償策略,協助當事人從偵查、審判到賠償階段完整規劃,避免錯失關鍵時點,並爭取最大法律保障。
若您或家人正面臨刑事案件,同時希望一併主張民事賠償,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由實務經驗豐富的團隊協助評估最適合的訴訟路徑。
✅ 24h免費法律諮詢
🏛 台北所: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02-2388-8962
🏛 桃園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03)3150-034
🏛 高雄所: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87號3樓
LINE 免費諮詢:@lawuicc001
IG:chien.sheng_
FB: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提供多種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
詐欺案件處理 |
毒品案件辯護 |
|
車手案件諮詢 |
家事訴訟服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