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就等於案件結束、加害人不用負責。事實上,不起訴並不代表行為人完全無責。被害人仍然可以藉由民事訴訟途徑,向加害人請求賠償。
刑事與民事:兩種不同的責任
訴訟目的差異
- 刑事訴訟:國家追訴犯罪,重點在維護社會秩序。
- 民事訴訟:被害人追討個人權益,目的在於彌補損害。
判斷標準不同
- 刑事案件適用「罪疑惟輕」,證據不足就可能不起訴或判無罪。
- 民事案件強調「舉證責任」,只要被害人能提出證據,就有機會獲得法院支持。
不起訴 ≠ 行為合法
檢察官不起訴,通常是因為「證據不足」或「嫌疑不夠明確」,但這不等於法院認定被告完全沒有責任。
民事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並不受刑事判決拘束,會依據民事證據來判斷責任。換句話說,即便加害人在刑事案件中沒有被起訴,仍可能在民事法院被判賠。
三種爭取賠償的方法
- 提起獨立民事訴訟
直接向民事法院提告,請求金錢賠償。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若刑事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被害人可在第二審辯論終結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 蒐集關鍵證據
包含醫療單據、監視器畫面、證人陳述等,都是民事訴訟能否勝訴的核心。
專業律師的角色
法律程序複雜,被害人若沒有專業協助,往往在證據蒐集或訴訟策略上吃虧。此時,律師能協助:
- 分析案件能否進一步求償
- 協助整理與提出證據
- 規劃提告或附帶訴訟的最佳時機
🔹 結語
不起訴並不等於一切結束,被害人仍然有民事求償的機會。若您正面臨這樣的處境,請不要放棄自己的權益,及早與專業律師討論,才是保障自身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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