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集團一定會成立組織犯罪嗎?不一定!律師帶你看懂真正標準

很多人一聽到「販毒集團」,就以為一定會被認定犯了組織犯罪。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看,販毒集團不一定成立組織犯罪,判斷標準可沒那麼簡單!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曾成功在毒品案件中,爭取到組織犯罪部分無罪判決。今天就來用白話告訴你:什麼情況下,販毒行為才會被認定是組織犯罪?什麼時候又只是單純的共同販毒?

🔹 什麼情況下才算組織犯罪?

根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的規定,要成立犯罪組織,必須同時符合:

✅ 三人以上。
✅ 為了暴力、詐欺、恐嚇或最重本刑超過5年的犯罪而成立。
✅ 有持續性、牟利性,還要有內部分工和管理。

⚠️ 小提醒:
三個人湊在一起賣毒品,並不代表就是組織犯罪。
重點是有沒有「組織規則」、「上下指揮」、「固定分工」這些結構。

🔹 我們遇過的真實案例

我們曾處理過一件多人販毒案件。檢方認為這些人有共同販賣毒品行為,要求加重以組織犯罪論罪。

但我們經過仔細調查發現:

➡️ 他們只在短時間內合作,大約2個月內。
➡️ 沒有誰是上司、誰是下屬,沒有明確分工。
➡️ 每個人自己找客戶,自己賣,互不干涉。
➡️ 沒有利潤分紅或抽成制度。
➡️ 部分成員甚至互不認識、販售行為彼此不知情。

✅ 最後,法院認定:這只是單純合作販毒,不是犯罪組織!
✅ 被告們成功避免了組織犯罪的加重刑罰!

🔹 為什麼組織犯罪成立與否差這麼多?

如果成立組織犯罪,會怎樣?

⚠️ 刑期加重!
⚠️ 可能多背一條組織犯罪罪!
⚠️ 未來假釋、緩刑、減刑都會更困難!

所以,有沒有成立組織犯罪,是毒品案件中影響最大的關鍵之一!
必須靠專業律師替你深入分析,積極防禦。

🔹 多人販毒 ≠ 一定是犯罪組織!

就算很多人一起販賣毒品,只要:

❌ 沒有長期穩定合作,
❌ 沒有上下指揮制度,
❌ 沒有明確分工與利益分配,

就不該被當成犯罪組織論罪!
法院會看細節,不是單看人數。
這也是我們在實務上成功爭取無罪關鍵的一環。

🔹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毒品案件與組織犯罪辯護專家

我們擅長處理各類毒品案件,包含:

✅ 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毒品販賣案件
✅ 組織犯罪無罪辯護
✅ 爭取減刑、緩刑、無罪判決
✅ 毒品案件上訴與刑事救濟

⚡ 我們懂得如何從證據、法律要件切入,為你爭取最大利益!⚡

遇到刑事指控,別慌,讓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陪你一起打贏這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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