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帳戶無罪可能嗎?交付多個帳戶遭起訴詐欺,律師解析逆轉無罪的辯護關鍵

在現今網路詐騙手法不斷翻新的社會,許多民眾在求職、貸款或參與網路抽獎時,不慎將個人銀行帳戶交給了詐騙集團,導致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面對隨之而來的「加重詐欺」與「洗錢」指控,當事人往往感到恐懼,甚至認為交出多個帳戶就一定會被判刑。然而,在法律實務中,帳戶變警示並不等於人生句點,專業律師能透過精準的辯護策略,協助當事人爭取清白。

一語道破:警示帳戶無罪的關鍵條件

爭取警示帳戶無罪的核心,在於推翻檢察官所認定的「幫助犯主觀故意」。根據《刑事訴訟法》之無罪推定原則,若能證明當事人交付帳戶是基於求職、貸款等合理誘因受騙,且帳戶本身為長期使用的生活帳戶、未收取任何非法報酬,並在察覺異狀後主動報案,律師便能據此主張當事人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進而達成無罪判決。


警示帳戶無罪的法律基礎:深度解析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刑責

想要爭取警示帳戶無罪,首先必須了解檢察官通常會以哪些罪名進行起訴。在台灣刑事實務中,交付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最常涉及的是《刑法》中的幫助詐欺罪,以及近年來審查更趨嚴格的《洗錢防制法》。

特別是在 2023 年修法後,單純交付帳戶的行為也可能面臨獨立的刑責,這使得辯護的複雜度大幅提升。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具備承辦超過 5,000 件刑事案件的深厚資歷,我們發現許多當事人在偵查階段因不了解法律細節,隨口回答「我也覺得有點奇怪」或「我當時沒想那麼多」,就被認定為具備「不確定故意」。

了解以下法條與刑責對比,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

【警示帳戶相關罪名與刑責對照表】

罪名 法律依據 構成要件要點 刑責範圍
加重詐欺罪(幫助犯) 《刑法》第 339-4 條 冒用機關名義、3人以上犯罪、電子通訊詐騙。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100 萬以下罰金。
一般洗錢罪 《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 掩飾、隱匿、移轉犯罪所得,使金流難以追蹤。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500 萬以下罰金。
交付帳戶罪 《洗錢防制法》第 15-2 條 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新制)。 警察告誡。若收受對價、交付 3 個以上,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師實務洞察:

許多人以為「我只是給了三個帳戶,又沒拿錢,應該沒事吧?」但在《洗錢防制法》第 15-2 條修正後,交付 3 個以上帳戶即具備刑事處罰的構成要件。這意味著,爭取「無罪」的戰場已經從單純的「有沒有拿錢」,轉向了「是否有正當理由交付」。


司法實務的經驗法則:為什麼交出三個帳戶難以爭取警示帳戶無罪?

在爭取警示帳戶無罪的過程中,被告最大的阻礙往往是法院長年累積的「經驗法則」。檢方與法官常認為,在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政府與媒體已多次宣導不可隨意交付存摺、提款卡予陌生人,因此被告若交付帳戶,就應能預見可能被用於非法用途。這種思維往往讓單純的受害者被貼上「幫助犯」的標籤。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累積超過 1,000 件不起訴、無罪、緩刑案例,我們深知這種「經驗法則」在個案中往往過於武斷。

詐騙集團利用人性弱點(如求職若渴、資金周轉、情感依賴)設計的劇本極為縝密,當事人往往是在高度壓力或被誘導的心理狀態下做出判斷。律師的任務,就是還原當下的資訊不對等與心理狀態,拆解檢方的犯意推論。

常見的犯意推定邏輯及其反駁:

  1. 「提款卡是個人重要物品,不應交付」:
    • 律師反駁: 若當事人是基於「薪轉認證」或「貸款信用包裝」之說詞而交付,且有對應的假公司網頁或貸款人員對話,即可主張其主觀上認為交付是有合理目的的行政流程。
  2. 「帳戶被洗錢,本人不可能不知情」:
    • 律師反駁: 現代數位銀行便利,當事人若將網路銀行權限交出後,詐騙集團可隨時更換登入密碼或關閉通知,被告確實可能在毫不知情的狀況下被當作金流中繼站。

謙聖真實成功案例:交付三個帳戶遭控重罪,如何靠證據分析重獲清白?

在爭取警示帳戶無罪的實戰中,細節決定成敗。謙聖曾處理過一起極具代表性的案例:當事人 A 小姐(化名)因急於尋找兼職,在社群平台與一位名為「王經理」的人士接洽,對方以「公司節稅需求與獎金入帳認證」為由,要求 A 小姐提供三個常用的銀行帳戶。

1. 案件起訴背景

A 小姐依指示寄出提款卡並告知密碼後,三個帳戶隨即湧入總計數百萬元的詐騙款項。檢察官認為,A 小姐一次交付三個重要帳戶,顯然具備「不確定故意」,且其帳戶內的金流移轉迅速,明顯涉嫌加重詐欺與洗錢罪,遂對其提起公訴。

2. 謙聖律師團隊的辯護核心

  • 帳戶性質之釐清:

律師提出交易明細,證明 A 小姐交付的三個帳戶中,包含其長年的薪轉帳戶與生活費扣繳帳戶。這與一般「拋棄式人頭帳戶」完全不同,誰會為了幾千元的報酬,交出自己日常賴以維生的重要帳戶?

  • 還原受騙脈絡:

律師整理出長達百頁的對話截圖,揭示詐騙集團如何以「公司統編」、「正式聘僱契約」等專業包裝,使當事人陷入錯誤認知。我們強調:當事人是因「輕信」而受騙,並非「明知」而配合。

  • 主動報案的積極行為:

A 小姐在發現帳戶出現不明大額進帳後,第一時間主動致電銀行並前往警局報案。這種反應完全不符犯罪共犯「匿蹤、滅證」的常態,是爭取無罪的重要論據。

3. 判決結果

法院最終採納謙聖律師的辯護意見,認為本案證據不足以證明 A 小姐具有主觀犯意。交付三個帳戶雖然略顯輕率,但在詐騙話術的誘導下,不應以此苛責其具備幫助犯罪之惡意,最終裁定 A 小姐警示帳戶案件全數無罪


被列為警示帳戶後的自救 SOP:律師教你如何系統性爭取警示帳戶無罪

如果您或身邊的親友不幸遇到警示帳戶無罪相關的法律危機,請務必保持冷靜。詐騙案件的偵查初期是黃金救援期,任何供述的偏差都可能導致案件走向定罪。謙聖專辦刑事案件,為您整理出一套實務上的應對程序:

  1. 保留完整對話與廣告截圖:

不論是 FB、LINE 或 Telegram 的訊息,請完整保留,切勿刪除。包含對方誘騙您交付帳戶的對話、對方提供的假證照、網址等。這是證明您「受騙」最強力的證據。

  1. 切勿擅自與被害人和解:

在案件還沒釐清前,隨意與匯款進來的被害人和解並還錢,有時會被法官解讀為「自知有罪才花錢消災」。和解與否應在律師評估證據強度後,作為訴訟策略的一部分來執行。

  1. 精確的回應偵訊:

在警察局製作第一份筆錄時,若沒把握,應行使緘默權並要求律師陪同。一句「我那時也覺得有點怪怪的」往往會成為檢方認定「不確定故意」的證據,切記言多必失。

  1. 金流與背景分析:

找出帳戶過去一年的使用紀錄,證明該帳戶對您的重要性(如繳房貸、領薪水)。以此佐證您不可能為微薄利益而犧牲重要金融帳戶。

  1. 諮詢具有成功經驗的律師:

警示帳戶案件涉及《洗錢防制法》的新舊法適用。選擇如謙聖這類有上千件實戰經驗的團隊,能幫您在法庭上精準擊中檢方證據的弱點。


警示帳戶常見法律問題 FAQ:如何爭取無罪與解除限制?

針對警示帳戶無罪的搜尋需求,我們整理了當事人最關心的五個關鍵問題:

Q1:交付 3 個以上帳戶真的會被判刑嗎?

答: 依《洗錢防制法》第 15-2 條,交付 3 個以上帳戶確實可能面臨 3 年以下刑期。但若能證明有「正當理由」(如求職誤信、被騙貸款),仍有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空間。

Q2:主動報案真的有用嗎?

答: 非常有用。主動報案是證明自己「主觀無犯意」最重要的行為證據。它展現了被告在察覺異常後的自救意願,與故意提供帳戶的洗錢共犯有明顯區別。

Q3:沒拿到任何錢,也算詐欺嗎?

答: 法律處罰的是「幫助行為」。即便您沒有分到半毛錢,只要您的帳戶被用來收錢,而檢方認為您「應該知道會被拿來騙人」,仍可能構成幫助詐欺罪。

Q4:警示帳戶多久可以解除?

答: 只要案件獲得「無罪判決」、「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期滿」,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向警察機關申請解除。若僅是期限屆滿(2年),仍需處理完畢才能恢復信用。

Q5:為什麼要請專辦刑事的律師?

答: 警示帳戶案量大,檢警往往有「套路化」的偵辦流程。唯有專辦刑事的律師才能從海量的對話細節與金流脈絡中,找出符合「無罪推定」的關鍵破綻,避免當事人淪為司法效率下的犧牲品。


結語:困境中的清白,謙聖為您守護

面對警示帳戶無罪的漫長法律之路,您需要的不是一個只會勸您認罪求緩刑的法務,而是一個具備實戰經驗、敢於與檢警經驗法則對抗的辯護團隊。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長年深耕刑事領域,我們不只是處理案件編號,而是守護每一位當事人的未來與尊嚴。

我們深知一個警示帳戶對您生活(薪轉、信用、名譽)的毀滅性影響。

  • 專業據點: 台北、桃園、高雄,全台皆有實體律師團隊為您奔波。
  • 實力證明: 承辦 5,000 件案件、1,000 件以上成功逆轉案例,這是我們對當事人最承重的承諾。
  • 核心價值: 致力於為每一個還有機會的案件,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最佳結果。

如果您正深陷警示帳戶、詐欺或洗錢的法律困境,請即刻尋求專業諮詢。越早介入,我們越能幫您在法治的黑暗中,把通往清白的路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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