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收到警察局寄來的「詐欺案件到案說明通知書」,多數人第一反應是:「我又沒詐騙,為什麼會找上我?」這種情況在實務上非常常見,尤其在網路換匯、網拍交易或貸款代辦等情境中,不少人一不小心就被捲入刑事偵查程序。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您:
收到通知書不代表有罪,但若處理不當,可能讓你被標記為「警示帳戶」甚至留下紀錄。
因此,了解通知書的意義與正確的應對方式,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一步。
🔹 一、為什麼會收到詐欺案件通知書?
警方在偵辦詐欺案件時,只要發現你的帳戶、電話或個資曾出現在可疑金流中,就可能發出通知書請你「到案說明」。
這不一定代表你就是詐欺集團成員,但警方必須釐清是否有犯罪事實。
常見情況包括:
- 把帳戶借給朋友、網友使用;
- 幫人代收或轉帳金額;
- 應徵「代領貨款」、「兼職收帳」等可疑工作;
- 參加網路換匯、投資、抽獎活動留下帳戶資料。
若帳戶被詐欺集團利用,你的帳戶就可能被列為警示帳戶,接著就會收到警方的通知。
🔹 二、收到通知書可以不去嗎?
不能忽視,也不能拒收。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警方得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詢問。若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警方可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強制帶回偵訊。
建議收到通知書後:
1️⃣ 先確認通知書真偽(可撥打承辦員警電話核對)。
2️⃣ 了解自己身分是「證人」還是「嫌疑人」。
若通知書上載明「得選任律師在場」,就表示你被列為嫌疑人。這時一定要謹慎面對,千萬別輕忽。
🔹 三、警察局筆錄時的關鍵:別隨便簽「告誡單」!
許多人到警局以為只是「配合說明」,做完筆錄後卻被要求簽一份「告誡單」,這一簽下去才知道事情大條。
「告誡單」代表警方認為你可能涉及《洗錢防制法》第22條的「提供帳戶」行為。
簽下後雖然不是刑事判決,但銀行會留下紀錄,可能導致:
- 帳戶遭警示或凍結;
- 未來開戶、貸款、申請信用卡困難;
- 公司、求職信用受影響。
其實在某些情況下,律師是可以協助爭取不開告誡單的!
例如:
- 有證據證明帳戶是被他人誤用或盜用;
- 能清楚交代金流與用途;
- 並未收取報酬或參與詐騙活動。
可惜多數人不知道,等簽完才發現要撤銷告誡單要花費大量時間與金錢。
因此建議在做筆錄前就找律師陪同,現場即時處理,才有機會避免留下紀錄。
🔹 四、為什麼要讓律師陪同製作筆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得委任律師在場陪同。
律師能協助的部分包括:
- 指導陳述重點,避免誤解導致不利紀錄
- 當場釐清誤會,爭取不開告誡單
- 檢視筆錄內容、要求更正不符事實的記載
- 在早期階段就替日後爭取「不起訴處分」打好基礎
謙聖律師團隊處理大量詐欺與人頭帳戶案件的經驗顯示:
很多案件最後能不起訴,關鍵其實不是在檢察官那一關,而是在「第一次筆錄」就已經定調結果。
🔹 五、常見疑問 Q&A
Q1:做完筆錄是不是就沒事了?
不一定。警方會將筆錄送交地檢署,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或不起訴。若筆錄內容不利,檢察官可能直接起訴。
Q2:律師真的有必要陪同嗎?
非常必要。詐欺與人頭帳戶案件屬刑事案件,稍有不慎可能留下紀錄。律師能幫助你以最安全的方式回應問題。
Q3:沒收告誡單之後,還能補救嗎?
可以,但程序繁瑣,需要律師向地檢署提出撤銷或行政救濟。成功機率會比事前預防低得多。
🔹 六、結語:別等收到告誡單才後悔!
從收到通知書到筆錄結束,這段時間是案件最關鍵的階段。
許多人都是「做完筆錄才發現問題」,帳戶被警示、信用受限,才後悔沒讓律師陪同。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醒:
「在警詢階段就讓律師介入,是避免被誤列為詐欺共犯、爭取不起訴的最佳方式。」
如果你或家人收到詐欺通知書、被要求到警局做筆錄,
請盡快與我們聯繫,由專業律師團隊立即協助
即時線上諮詢、律師全程陪同,讓你從一開始就站在法律的有利位置。
✅ 24h免費法律諮詢
🏛 台北所: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02-2388-8962
🏛 桃園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03)3150-034
LINE 免費諮詢:@lawuicc001
IG:chien.sheng_
FB: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提供多種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詐欺案件處理 |
毒品案件辯護 |
車手案件諮詢 |
家事訴訟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