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知去偵查庭注意事項?偵查庭一定要到嗎?你該知道的3件事!

突然收到地檢署通知,要你去「偵查庭」?

你可能一頭霧水,甚至有點擔心:「我沒去會怎樣?可以找家人陪我嗎?跟我說話的人是誰?」

別緊張,本文帶你快速搞懂三個最常見的偵查庭疑問,讓你在進入地檢署前,心裡有底、安心不少。


1. 偵查庭沒到會怎樣?不是小事,可能會被拘提!

被檢察官或書記官傳喚出庭,不管你是被告、證人還是告訴人,都必須出席,這不是「想去就去」的活動。

如果你無故缺席,情況嚴重時,可能會被法院開拘票,甚至通緝。這不是開玩笑,是真的有案例被這樣處理過。

如果你真的有困難出席(像是突然生病、出國、交通中斷),記得一定要事先請假並提出證明,才不會惹上麻煩。


2. 可以帶家人朋友一起去嗎?答案是:不能!

很多人一聽到要面對檢察官,第一時間就想:「我媽可以陪我嗎?朋友能一起進去嗎?」

很可惜,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偵查過程是不公開的,只有你自己,或是你委任的律師可以進入。

也就是說,爸媽、伴侶、好朋友,一律都不能陪同。

所以如果你不想獨自面對,可以考慮委任律師陪同,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律師陪偵」制度。讓有經驗的專業律師站在你身邊,安心不少。


3. 偵查庭跟詢問室有什麼不同?主要差別在「誰問你話」

你到地檢署報到後,可能會被帶到「偵查庭」,也可能是在「詢問室」接受詢問。

差別在哪裡?其實重點是:誰在問你話。

  • 如果是在「偵查庭」,問你的是檢察官。他是能決定要不要起訴你的人,權力最大。
  • 如果是在「詢問室」,問你的是檢察事務官。他主要是協助蒐證、整理資料,不具備起訴權。

雖然聽起來性質不太一樣,但你說的每一句話都有可能被記錄在案,日後進入法院程序時都可能被拿來當成證據。

所以,不論在哪個地方接受詢問,都建議你先找律師談清楚,再上場比較保險。


✍️ 小提醒:遇到偵查庭,真的不要自己扛!

偵查程序是刑事案件的第一步,很多人以為「我去講清楚就沒事了」,但事實上,一句話沒說好,可能就成為關鍵證據,讓自己陷入更深的風險。

如果你或親友收到地檢署的傳喚通知,不確定該怎麼辦,不要拖延、不用害怕,先找專業律師聊聊,絕對比自己硬撐來得安心。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全台刑事陪偵服務,案件再小我們也不輕忽,從收到通知那一刻起,就有律師一路陪你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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