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詐欺案件中,「車手」是最容易被警方鎖定、卻也是最常被利用的角色。許多人明明只是想貸款、找工作、幫忙跑腿,卻一夕之間成為詐欺案件的被告,甚至面臨刑事責任與龐大賠償壓力。
本篇文章將由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深入解析車手的定義、可能涉及的罪名、刑責輕重、減刑與緩刑的可能性,以及在特定情況下爭取無罪的策略。
一、什麼是「車手」?
「車手」是指受詐騙集團指使,負責提領或收取被害人款項的人,分為:
- 提款車手:在 ATM 或銀行提領現金。
- 面交車手:與被害人當面收取現金或財物。
常見詐騙場景包括:
- 貸款詐騙
- 感情詐騙
- 虛擬貨幣詐騙
- 求職詐騙(假會計助理、假採購助理)
- 博弈出入金代領
- 假企業避稅提款
即使車手只是「代領」、「代辦」,在法律上依然被視為詐欺犯罪的一環,須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二、車手常涉及的罪名與刑責
- 刑法第339條 — 詐欺罪
- 刑度: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 未遂犯亦罰。
- 刑法第339條之4 — 加重詐欺罪
- 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刑度升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
- 三人以上共同犯
- 透過網路、媒體對公眾散布詐術
- 使用科技合成不實影像、聲音等
- 未遂犯亦罰。
- 洗錢防制法第19條 — 洗錢罪
- 刑度依金額不同,最高可達10年有期徒刑及1億元罰金。
- 未遂犯亦罰。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 — 參與犯罪組織罪
- 參與者: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
- 情節輕微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三、減刑的法律規定
- 刑法第59條:情節顯可憫恕者,可酌減刑期。
- 洗錢防制法第23條:偵查與審判中全程自白、繳回犯罪所得,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 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6、47條:自首或自白並繳回所得,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8條:自首並脫離組織、提供破案資料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四、車手案件能否爭取緩刑?
依刑法第74條,只要:
- 沒有重大故意犯罪前科,或距前次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執行完畢已逾5年
- 刑期在2年以下
法院認為暫緩執行刑罰適當時,可宣告緩刑(2至5年)。
實務策略:在偵查階段,謙聖律師團隊通常會先評估是否有不起訴的機會,因為一旦不起訴,就能完全避免前科與賠償。
五、多件車手案件同時進行,還能避免入監嗎?
許多人因在不同地點提款,被分案到全台多個法院審理。
關鍵策略是確保第一件案件不必入監(爭取緩刑或6月以下徒刑可易服勞動服務),之後的案件才能比照處理,避免前案刑度影響後案結果。
謙聖律師團隊也曾成功協調不同法院在同一天宣判,讓當事人多案同獲緩刑。
六、被騙當車手可以無罪嗎?
刑事責任需證明主觀上有犯意。
如果只是依指示領錢,且資金先進入自己的帳戶再提領,並不符合「車手」製造金融斷點的本質特徵;在這種情況下,檢方須證明您明知詐騙事實,否則難以定罪。
另一個常見爭點是「三人以上共同犯」的成立要件。若檢方僅憑暱稱、綽號指控共犯,而未查明真實身分,律師可據此爭取將加重詐欺降為普通詐欺,大幅降低刑度,甚至爭取無罪或不起訴。
七、專業律師介入的重要性
車手案件並非無法挽回,關鍵在於:
- 精確掌握案件核心爭點
- 檢視證據能否證明主觀犯意
- 善用法律減刑條款與程序策略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辦詐欺案件,擁有多件車手無罪與不起訴成功案例,能根據個案狀況制定最佳辯護方案,爭取無罪、減刑或緩刑,避免入監與重大賠償壓力。
如果您或家人涉及車手案件,請盡快與我們聯繫,越早介入,越有機會取得對您最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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