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秩序罪」是許多人在新聞或網路搜尋中常見的法律名詞,但究竟什麼行為會構成妨害秩序?一旦被控告,可能面臨什麼後果?本文將從法律條文、常見類型到實務重點,帶您一次掌握。
一、妨害秩序罪是什麼?
依照我國刑法規定,「妨害秩序罪」其實是 刑法第七章「妨害公共秩序及安寧」的總稱,並非單一罪名。換句話說,只要觸犯該章節內的任何一條,都屬於妨害秩序罪。
立法目的很單純:保護社會公共秩序與安全。從街頭群體鬥毆、散布恐嚇言論,到假冒公務員身份,都屬於這一類型。
其中,最常見的例子就是 刑法第150條「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只要三人以上聚集,在公共場所施強暴或脅迫,就可能被起訴,不僅首謀和下手者要負刑責,連在場「助勢」的人也可能被追究。
二、常見的妨害秩序罪類型
- 聚眾鬥毆(刑法第149、150條)
- 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聚集並施強暴脅迫。
- 即使沒有動手,只要被認為是助勢,也可能被起訴。
- 例如:KTV 群架、餐廳酒後衝突。
- 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51條)
- 以加害生命、財產等方式恐嚇不特定多數人。
- 常見於散布「有爆裂物」、「要在公共場所製造危險」的言論。
- 蠱惑他人犯罪(刑法第153條)
- 公然煽動他人犯罪、違法或抗拒命令。
- 必須是對多數人公開煽動才會成立。
- 假冒公務員(刑法第158條)
- 未具公務員身份卻假冒執行職權。
- 如假冒警察攔查、假冒老師授課。
- 若是假冒檢察官詐財,則另可能涉及詐欺罪。
三、其他相關法條
刑法第七章還包括其他妨害秩序的行為,例如:
- 阻止合法集會(第152條)
- 參與以犯罪為目的之結社(第154條)
- 煽惑軍人不守紀律(第155條)
- 挑唆或包攬訴訟(第157條)
- 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或官銜(第159條)
- 侮辱國旗、國徽或國父遺像(第160條)
這些看似零散的規範,其核心目的都是 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四、實務案例與注意事項
妨害秩序案件常見於日常生活,例如:
- KTV、夜店群架 → 涉及聚眾鬥毆罪。
- 網路上散布恐嚇言論 → 涉及恐嚇公眾罪。
- 線上煽動群眾違法 → 涉及蠱惑他人犯罪。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就算沒有實際動手,只要站在場子裡被認為是助勢,也可能被檢察官列入被告。此外,妨害秩序罪往往會與其他罪名併合,例如傷害罪、詐欺罪,讓刑責更加複雜。
五、律師建議
如果您或家人因妨害秩序罪遭到調查或起訴,務必:
- 立即尋求律師協助,避免誤導性的供述。
- 釐清案件性質,確認是否真的影響公共秩序。
- 爭取最有利結果,例如不起訴、緩起訴或緩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處理妨害秩序罪與各類刑事案件的豐富經驗,能協助當事人釐清法律風險,設計最佳辯護策略,最大限度保障您的權益。
📞 如果您想進一步了解「妨害秩序罪」或正在面臨相關案件,歡迎立即聯繫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獲得專業協助。
✅ 24h免費法律諮詢
🏛 台北所: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02-2388-8962
🏛 桃園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03)3150-034
LINE 免費諮詢:@lawuicc001
IG:chien.sheng_
FB: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 提供多種支付方式:現金、信用卡、銀行轉帳
詐欺案件處理
|
毒品案件辯護
|
車手案件諮詢
|
家事訴訟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