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假貨、收款不出貨?小心觸犯加重詐欺罪!

隨著網購平台與社群交易越來越普遍,許多人在網路上販售商品,甚至經營個人商店。然而,如果販售仿冒品、收款後不出貨,這不只是誠信問題,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構成「加重詐欺罪」!

很多人誤以為這類行為最多只是民事糾紛,但實際上,根據《刑法》第339條之4的規定,透過網路詐騙的行為,屬於「加重詐欺罪」,刑度比一般詐欺更重,可能會直接面臨牢獄之災!


網路詐欺的法律責任有多重?

📌 一般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 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透過網路、電信設備犯罪)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關鍵重點:

如果詐欺行為是透過網路、社群平台或電商交易,刑度至少1年起跳,而不是一般詐欺的5年以下!這代表如果沒妥善處理,甚至可能無法緩刑,直接判刑入獄!


🔍 哪些行為可能構成加重詐欺罪?

案例1:販售仿冒品,謊稱正品

小明在社群平台上賣「名牌包」,宣稱是正品,吸引許多買家下單。結果商品到手後,買家發現是假貨,向警方報案。由於小明利用網路進行交易,屬於加重詐欺罪,最後經法院判決1年8個月徒刑,透過律師協助爭取緩刑3年。

案例2:收款後不發貨,直接關店

阿華在電商平台上以「限時特價」販售最新款手機,短時間內吸引大量買家付款。但實際上,他根本沒有貨源,收款後便關閉帳號,導致買家集體報警。法院認定阿華的行為涉及加重詐欺罪,但透過律師積極協商,最終判決2年緩刑4年,並須賠償受害人損失。


💡 被告詐欺罪一定會被關嗎?如何降低刑責?

許多人收到警方通知或地檢署傳票後,才驚覺事態嚴重,但這時候案件往往已進入偵查階段,若沒有專業律師協助,可能會錯失最好的辯護機會。

✔️ 爭取不起訴:

如果能證明當初確實有出貨意願,或有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延遲,律師可以提供證據,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處分,免除刑事責任。

✔️ 獲得緩刑,不必入監:

就算行為已被認定為詐欺,但如果當事人願意賠償、與被害人和解,法院仍有可能判處2-5年緩刑,避免直接入監服刑。

✔️ 刑度降低,改為勞動服務:

對於涉案金額較低、無前科的當事人,透過律師辯護,有機會將刑度降至勞動服務,不用真正坐牢,僅需從事社會服務來替代刑罰。


🏛為何選擇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我們的團隊擁有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尤其專門處理網路詐欺、加重詐欺案件,並成功為當事人爭取:

✅ 不起訴處分,免除刑責

✅ 緩刑判決,不用坐牢

✅ 刑期降低,改為勞動服務

許多當事人因為太晚尋求律師協助,錯過最佳辯護時機,導致原本有機會獲得較輕處罰的案件,最後被判刑。

因此,如果您或家人正面臨類似案件,務必及早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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