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交怎麼辦?明明是合意,卻被誣指性侵?成功爭取不起訴案例

案件重點摘要

指控罪名:強制性交罪(刑法第221條)

當事人與指控者原本是長期認識的朋友

雙方有交往、出遊、合意發生性行為的紀錄

經辯護律師提出對話、照片等關鍵證據

✅ 最終檢察官裁定不起訴,成功還當事人清白!

一、案件背景|十年好友,兩情相悅卻被反咬一口?

本案當事人與對方認識已近十年,平時互動曖昧。某日對方到當事人住處談心喝酒,在微醺的氣氛中有肢體親密行為,雖未進一步發生性行為,但雙方默契十足。

一週後,對方主動再次前往當事人家中,兩人順勢發生多次性行為,甚至發展為類似情侶的關係,會一起過夜、旅行、同住……怎料某天竟接獲通知,對方指控他涉嫌「強制性交」。

對此指控,當事人感到震驚與不解,立即尋求法律協助,希望爭取清白、避免刑事起訴。

二、律師介入|從證據重建真相,不讓誣告得逞

收到案件後,我們立即展開法律協助流程:

🔹 第一步|面談與資料蒐集

當事人透過謙聖法律事務所的線上諮詢平台聯繫,預約與王聖傑律師面談。在過程中,我們詳細聆聽當事人陳述整體互動細節與雙方關係背景。

🔹 第二步|組成辯護團隊、擬定策略

由王聖傑律師主導,結合古茜文律師協力,針對「雙方互動」、「事後行為」與「對話紀錄」進行分析,找出可證明合意性交的證據重點。

🔹 第三步|提出有力證據與說明

我們向檢方呈交:

雙方曖昧聊天紀錄、合照

一起泡澡、共處空間的影片證據

對方事發後仍多次主動聯絡並過夜

兩人往來持續友好,無衝突紀錄

這些證據與被害人常見行為模式有明顯不同,不符合「性侵後避不見面」的情況,反而呈現出「雙方互動親密且持續」的態勢。

三、案件結果|檢方裁定不起訴,平反誣告傷害

經我們團隊詳盡辯護與證據說明後,檢察官最終裁定:

✅ 不起訴處分

📌 理由:雙方互動顯示為合意性交,無強暴、脅迫、催眠或其他違反意願情節。

當事人順利保住名譽與自由,不必經歷刑事審判的漫長煎熬。

四、法律小知識|什麼是強制性交罪?

根據《刑法第221條》,若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催眠術等手段與他人性交,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在實務上,若雙方原本互動曖昧或發生性行為後仍保持親密關係,便可能被認定為「合意性交」,不構成強制性交罪。

五、結語|被誣告性侵,別慌——專業辯護是你最大的武器

妨害性自主案件特別敏感,無論是起訴或判刑,對當事人的生活、職涯與家庭都會造成巨大衝擊。

但法律重視證據,只要能提出事實真相,就能爭取不被誤判。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深耕妨害性自主案件,擁有豐富經驗,熟悉辦案方向與證據要點。若你也面臨類似狀況,請不要猶豫尋求協助,我們會幫你釐清事實、爭取公平。

📌 想了解是否有爭取「不起訴」的機會?

清白,不應該靠運氣守護,而是靠專業捍衛。

你不是孤單一人,讓我們陪你走完這場辯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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