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詐欺案件中,「門號出租」、「寄出SIM卡」成為警方偵辦的重點。許多人以為只是幫忙代辦、或寄出SIM卡配合貸款公司審核,卻因此被警方傳喚為幫助詐欺共犯。
事實上,這類案件雖然嚴重,但仍有機會在偵查階段爭取不起訴處分,關鍵在於律師能否釐清行為人是否具備犯罪故意與幫助意識。
一、常見詐騙手法:從「辦門號換現金」到「貸款寄出SIM卡」
早期詐騙集團常利用「辦門號換現金」方式取得門號,現今則演變出更多元的陷阱,包括:
- 貸款詐騙:假冒貸款公司或金融機構,以「審核信用」、「驗證資料」為由,要求被害人寄出SIM卡,實際是為詐騙集團取得可用門號。
- 兼職詐騙:聲稱「幫忙代辦門號就能賺佣金」,誘騙民眾提供身分證件與SIM卡。
- 身分冒用:利用「手機升級換約」、「親友代辦」等理由,讓當事人誤信是合法手續。
這些手法的共通點是——你的名義變成詐騙集團的工具,而你也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刑事案件的被告。
二、刑事責任:不知情也可能成立幫助詐欺罪
- 幫助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只要行為客觀上協助詐騙成立,即使沒有分得詐騙款項或未直接參與,也可能構成幫助詐欺罪。
- 加重詐欺罪(刑法第339條之4)
若詐騙集團利用該門號進行電話、簡訊或網路詐騙,刑度更重,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常見判刑情形
實務上,許多「出租門號」案件的被告最終被判六個月至一年半不等;若能證明無故意或被詐騙利用,仍有機會獲緩刑或不起訴。
三、民事責任:與詐騙集團共同賠償被害人
法院通常認為,出租或販售SIM卡與詐騙行為有因果關係,屬於共同侵權行為,應連帶賠償被害人損失。
換言之,即使你只拿到幾千元報酬,也可能要賠上被害人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損失。
四、律師實務經驗:偵查階段即可爭取不起訴!
許多人以為只要被警方約談就無法避免刑事責任,但其實在偵查階段(案件尚未起訴前),若能透過律師協助釐清下列重點,仍有極高機率獲得不起訴:
- 行為人確實不知詐騙用途
- 並未與詐騙集團有任何聯絡或金流往來
- 沒有因詐騙獲取實際利益
- SIM卡或門號在貸款程序中被他人騙取
若能蒐集證據證明是受騙、未參與詐騙、或行為欠缺犯罪故意,檢察官可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團隊已成功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協助當事人在偵查階段即結案,不需進入審判程序。
五、律師提醒:預防永遠勝於辯護
- 不要寄出SIM卡或門號,任何聲稱「貸款需要SIM卡驗證」的要求都屬高風險。
- 不要代辦門號,切勿為他人申請通信服務。
- 收到警察或檢察署通知立即諮詢律師,切勿自行應訊或亂簽供詞。
六、結語
「出租門號」與「寄出SIM卡」的案件在全台層出不窮,但只要及時找對律師,釐清事實並提出正確法律主張,仍有機會在偵查階段就爭取到不起訴,避免留下刑事前科。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詐欺與洗錢案件辯護經驗,曾成功處理超過上千件不起訴與無罪案例,能為您提供最即時、最有效的辯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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