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感情詐騙案件|被控幫助詐欺與洗錢?法院裁定部分不受理、部分無罪!

在台南,一名無辜的年輕人因一段網路愛情陷阱,意外捲入刑事案件。他原本只是單純相信交往對象,交出自己的銀行帳戶與交易所帳號,沒想到帳戶竟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最後,他被檢方以「幫助詐欺」與「幫助洗錢」罪嫌起訴。

然而,法院經過審理後,作出截然不同的結論:部分案件「不受理」,部分案件「無罪」。這不僅是法律的勝利,更是對當事人清白的證明。

本文將透過這起真實案例,帶您深入了解:

  • 為何法院會判決「不受理」與「無罪」?
  • 在感情詐騙中,當事人究竟承擔什麼樣的法律風險?
  • 專業律師如何透過法律原則與策略,成功守護委託人的權益?

一、案件背景:愛情與信任的陷阱

本案的當事人透過社群平台認識了一名女子,雙方互動頻繁,很快地進入交往關係。女子聲稱自己經營網路商城,並邀請當事人「共同創業」。基於信任,當事人不僅出資,還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帳戶與交易所帳號、密碼交給對方使用。

沒想到,對方其實是詐騙集團成員,利用這些帳戶收取被害人的款項。最終,檢方以:

  • 幫助詐欺取財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
  • 幫助洗錢罪(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

提起公訴。

然而,愛情的純真不應成為定罪的枷鎖。法院經過審理,做出不同的判決結果。


二、法院第一部分:不受理判決

法院查明,其中一部分犯罪事實,檢方早已偵查並作成「不起訴處分」,且處分已確定。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4款:

案件若已不起訴處分確定,檢方不得就同一事實再次起訴。

同時,《刑事訴訟法》第260條更明確指出:

不起訴處分確定後,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否則不得再行起訴。

★ 法院認定

檢方並未提出任何新事實或新證據,僅重複起訴,因此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法院裁定「不受理」,避免被告遭到重複追訴。


三、法院第二部分:無罪判決

至於另一部分的指控,法院經審理認為:

  1. 檢方證據不足,無法證明被告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故意。
  2. 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與第301條第1項,犯罪事實不能證明時,應判決無罪。

法院見解重點:

  • 無罪推定原則:舉證責任在檢方,若無法證明被告有罪,即應判無罪。
  • 罪疑惟輕:若證據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必須做出有利於被告的判決。

最高法院也有相關見解:

  • 幫助詐欺罪:若因感情或誤信交付帳戶,難認有犯意(108年度台上字第115號)。
  • 洗錢罪:單純交付帳戶資料,並非必然涉及洗錢,仍須檢驗主觀動機(113年度台上字第821號)。

因此,法院最終判決當事人「無罪」。


四、案件啟示:從愛情詐騙看法律責任

這起案件帶來三大啟示:

1. 一事不再理保障當事人

若案件已不起訴確定,檢方不得重複起訴,這是保護人民免於無止境追訴的重要原則。

2. 被利用 ≠ 犯罪共犯

在愛情詐騙或求職陷阱中,許多人因誤信交付帳戶,卻反被認為共犯。司法實務會檢視動機與證據,若真的是受騙者,仍可能獲判無罪。

3. 專業律師的重要性

面對檢方起訴,專業律師能:

  • 調閱卷宗,檢視檢方證據是否完備
  • 援引「無罪推定」、「罪疑惟輕」等原則
  • 爭取「不受理」或「無罪」判決

五、【比較表】自己應對 vs. 尋求律師協助

方向 自行應對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理解法律 容易誤解條文,錯失辯護重點 律師熟悉刑事訴訟法,掌握辯護要點
蒐集證據 不知哪些證據具法律效力 律師能判斷並整理關鍵證據
法庭表達 容易緊張,陳述不清 律師專業辯護,替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
結果差異 容易被認定有罪或判刑過重 有機會獲得「不起訴」、「無罪」或「輕判」

六、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建議

我們觀察到,許多當事人都是因為一時信任而陷入感情詐騙,結果不僅失財,還被檢警懷疑為詐欺共犯。這對當事人與家人而言,都是沉重的打擊。

因此,我們的建議是:

  1. 保留完整通訊紀錄:不要急著刪除,這些往往是證明清白的重要依據。
  2. 誠實面對偵查:不要隱瞞,才能凸顯自己是被害人而非共犯。
  3. 律師陪同筆錄:避免在警局或檢方偵訊時因表達不清而陷入不利。
  4. 主動釐清金流用途:舉證帳戶平時正常使用紀錄,區隔犯罪金流。

七、謙聖刑事律師團隊的辯護策略

我們的辯護核心在於:

  • 凸顯當事人是受害者:透過交往對話、日常金流紀錄,證明其行為並無犯意。
  • 援引最高法院見解:強調僅因誤信而交付帳戶,難認有詐欺或洗錢故意。
  • 檢驗檢方舉證不足:只要檢方無法排除合理懷疑,法院即應判決無罪。

八、常見Q&A

Q1:交付帳戶一定會被判有罪嗎?
不一定。若能證明是因受騙而交付,法院可能認定無罪。

Q2:檢方已不起訴,為什麼還能再起訴?
若檢方未提出新事證,重複起訴會被法院判「不受理」。

Q3:若帳戶被利用,我該怎麼做?
應立即報警,並尋求律師協助保存證據,避免被誤認為共犯。

Q4:找律師真的能改變結果嗎?
是的,律師能在偵查與審判中提出專業辯護,爭取「無罪」或「不起訴」。

Q5:遇到感情詐騙,該怎麼保護自己?
避免輕易交付帳戶或金流資料,若已被利用,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結語:專業律師,守護清白

在桃園這起感情詐騙案件中,若沒有專業律師積極辯護,當事人很可能背負沉重罪名。幸好,法院最終判決「部分不受理、部分無罪」,讓真相得以還原。

若您或親友也因網路交友、投資或感情詐騙而捲入刑事案件,請務必及早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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