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煙彈依托咪酯正式列為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相關法律責任看這裡!

一、前情提要

俗稱「笑氣煙彈」的依托咪酯成為新毒害,毒品審議委員會在113年11月14日,已確定將依托咪酯從「第三級毒品升級為第二級毒品」,未來製造、販賣、運輸依托咪酯等刑度都會比第三級毒品高,且單純持有與施用也會構成犯罪行為。

依托咪酯依照謙聖過往的處理經驗來看,雖是第二、三級毒品,但它的效果卻有第一級毒品的效果;因此未來不排除可能列為第一級毒品。

 

二、第二級毒品與第三級毒品刑責比較

*製造、運輸、販賣

第二級: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級: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販賣而持有

第二級: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

第二級: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施用

第二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級:罰鍰2萬、上課六小時。

(因為變成二級毒品,所以現在會有:有期徒刑、觀察勒戒、戒癮治療的問題)

 

*持有

第二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級: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原持有第三級毒品需要五公克以上才有刑事責任,現在持有第二級毒品不管數量多寡都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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