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是不是代表一定有罪?案件還有翻轉的可能嗎?

當家屬得知親人被法院裁定羈押,第一個疑問通常是:「是不是羈押後就代表一定會被判有罪?」事實上,羈押只是法律上的強制處分,並不等於有罪判決,更不代表案件無法扭轉。

許多案件最後仍可能獲得不起訴處分,甚至在偵查階段就撤銷羈押,因此保持冷靜,掌握法律權益,才是正確的應對方式。


羈押的原因是什麼?

法院決定羈押時,主要會考量以下因素:

✔ 案件罪嫌重大:涉及特定重罪,例如重大詐欺、毒品運輸、組織犯罪等。

✔ 有逃亡或串證之虞:若被告曾經更改供詞、聯絡共犯或有潛逃風險,法院可能裁定羈押。

✔ 無法用較輕的方式替代羈押:像是交保或責付無法確保被告到案,才會考慮羈押。

然而,這些理由只是羈押的考量,並不代表法院認定被告有罪。許多案件經過辯護後,最終都能成功爭取釋放,甚至獲得不起訴處分。


🔄 羈押後案件可能的發展

被羈押後,案件可能有以下幾種發展:

🔹 不起訴處分

如果檢察官偵查後認為證據不足,或法律適用有疑義,可能會作出不起訴處分,被告即可無罪釋放。這種情況在詐欺、毒品案件中並不少見,特別是透過律師的協助,提供合理辯解與有利證據,能有效提升不起訴機率。

🔹 撤銷羈押,改為交保或限制住居

如果法院認為羈押理由不足,或案件調查進展後不再需要拘禁被告,則可能改為交保候傳或限制住居,當事人可回家等候審理。

🔹 檢察官提起公訴,進入審判程序

若檢察官認定證據足以提起公訴,案件就會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在此過程中,辯護策略非常重要,將影響被告是否有罪以及刑度的高低。


🛡被羈押後該怎麼做?

1️⃣ 儘早委任律師,確保權益

刑事案件程序繁複,當事人與家屬往往難以掌握所有細節,第一步應該是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讓案件朝有利方向發展。

2️⃣ 透過律師聲請閱卷,掌握案件關鍵

在羈押審查程序中,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之1,律師可以聲請閱卷,確保案件的關鍵證據未被忽視,並擬定最適合的辯護策略。需注意的是,閱卷權限僅限於羈押審查程序,並非偵查階段的所有卷宗都能查閱。

3️⃣ 避免不當發言,保持冷靜

當事人在偵查過程中,所有陳述都可能影響案件發展。因此,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應避免隨意發言,以免不小心做出不利的供述。

4️⃣ 爭取交保,避免長期羈押

若案件並非重大刑案,或無明顯逃亡、串證風險,律師可以向法院聲請交保,讓當事人獲得較寬鬆的處置方式,減少心理壓力。


📌 羈押 ≠ 一定有罪,正確應對才能爭取最好的結果

羈押只是刑事案件的程序之一,並不代表最終結果。許多案件透過專業律師的協助,最終能夠成功爭取釋放,甚至獲得不起訴。

因此,當面對羈押時,冷靜處理、尋求專業協助,才是最佳對策!

24h免費法律諮詢

🏛 台北所:台北市萬華區康定路64號6樓02-2388-8962
🏛 桃園所: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95號17樓(03)3150-034

LINE 免費諮詢:@lawuicc001
IG:chien.sheng_
FB: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詐欺案件處理

  • 詐欺不起訴諮詢
  • 詐欺罪辯護服務
  • 詐欺緩刑申請
  • 詐欺案和解建議

毒品案件辯護

車手案件諮詢

  • 車手刑責說明
  • 車手不起訴處理
  • 車手加重詐欺
  • 人頭帳戶不起訴

家事訴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