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分手後未經同意散布前任私密影像(報復性色情)已從一般的民事糾紛演變為嚴重的刑事案件。
根據 2023 年最新修正的《刑法》,散布性影像罪最高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涉及偷拍或強迫,刑期更可能從 1 年或 7 年起跳。
面對此類危機,不論是被害人尋求正義,或是加害人爭取和解與不起訴,尋求具備 5,000 件以上辦案經驗的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業協助,是守護未來的關鍵。
刑事案件處理實務:解析散布私密影像的法律定義與修法重點
刑事案件的認定關鍵在於「證據」與「法條定義」。在數位性暴力案件中,許多當事人常誤以為未拍到臉部或全裸即不構成犯罪,但在法律實務上,只要影像內容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皆屬於受規範的「性影像」。
在處理各類刑事案件時,明確的法條界定是辯護與求償的基石。謙聖律師團提醒,2023 年新法上路後,數位性暴力的裁罰標準已大幅收窄,掌握「性影像」的法定範圍,才能在訴訟中取得先機,避免因法律認知落差而錯失辯護黃金期。
什麼是法律定義的「性影像」?
根據《刑法》第 10 條第 8 項,性影像不限於性交,只要包含以下內容均屬之:
- 性交行為或猥褻行為。
- 暴露性器或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身體隱私部位(例如:內衣照、特寫隱私處)。
- 以身體或器物接觸上述部位之影像。
許多當事人會問:「如果照片是對方自願拍的呢?」謙聖律師強調,「同意拍攝」不等於「同意散布」。即便拍攝當下是兩情相悅,一旦未經同意將影像傳送給第三人,即刻觸發刑事追訴程序。
數位性暴力四大重罪:不只是妨害秘密,更是加重處罰的刑事案件
當私密照從手機傳送出去的那一刻,行為人可能同時觸犯多項刑事案件罪名。從最初的口頭恐嚇到實際的網路散布,每一階段的刑責皆不同,且多數無法僅靠罰金解決,極大機率面臨入獄服刑。
針對複雜的刑事案件,謙聖法律事務所建議必須逐一拆解行為動機與結果。無論是單純散布、恐嚇威脅或涉及未成年人,法律的裁罰力度都有顯著差異。
了解以下四大重罪,能幫助您在遭遇危機時,第一時間與律師配合,制定最精準的法律應對策略。
1. 散布性影像罪(《刑法》第 319-3 條)
這是目前最核心的罪名。只要「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該影像是透過「偷拍」取得,則適用加重條款,刑度變為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這意味著無法易科罰金,被告必須入獄。
2. 恐嚇危安罪(《刑法》第 305 條)
若以「散布影像」作為要脅,要求復合或索取財物,即便尚未真正散布,只要造成對方心生恐懼,即構成恐嚇罪,可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妨害秘密罪(《刑法》第 315-1 條)
若影像是趁對方不知情時偷拍(如針孔攝影、洗澡偷錄),則觸犯妨害秘密。這類案件常與散布罪一併論處,數罪併罰後的刑期相當驚人。
4.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絕對紅線)
若被害人未滿 18 歲,法律將祭出最重懲處。依該條例第 38 條,散布兒少性影像可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適用告訴乃論,檢察官必須主動偵辦,幾乎沒有私下和解撤告的空間。
| 違法行為 | 適用法條 | 主要刑責(最高) | 是否為告訴乃論 |
|---|---|---|---|
| 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 | 《刑法》第 319-3 條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是 |
| 散布「偷拍」之影像 | 《刑法》第 319-1、3 條 | 5 年以下(最輕 6 個月) | 否 |
| 恐嚇散布影像 | 《刑法》第 305 條 |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 是 |
| 散布「兒少」性影像 | 《兒少性剝削條例》第 38 條 | 1 年以上 7 年以下 | 否 |
| 以 AI 換臉散布(Deepfake) | 《刑法》第 319-4 條 |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 是 |
刑事案件律師建議:被害人自保 SOP 與如何有效移除影像
對於被害人而言,刑事案件的訴訟不僅是為了懲罰對方,更重要的是「停損」。影像在網路上傳播的速度極快,若不及時介入,造成的名譽損失將難以估計。
面對突如其來的性影像外流,被害人往往處於極度焦慮中。身為全台皆有服務據點的刑事案件專家,謙聖深知此時的每一步都至關重要。以下提供專業的自保流程,協助您在法律架構下,結合刑事保護令與科技手段,徹底斬斷影像傳播鏈。
律師實務建議:被害人自保四步驟
- 完整保全證據: 不要因為害怕而刪除對話紀錄。請將威脅訊息、社群平台網址、上傳時間、對方帳號截圖存檔。謙聖律師建議使用電腦網頁版截圖,以保留完整的 URL。
- 尋求專業律師陪同報案: 報案過程常需面對警方的細節詢問,這對被害人是二次傷害。由律師陪同能確保筆錄精確,並第一時間爭取檢察官下令移除。
- 聲請刑事保護令: 這是新法賦予的強力武器。法院可裁定命相對人刪除影像,並命令網路業者(如 Facebook, LINE)下架相關內容。
- 切勿私下與對方單獨見面: 若對方提出「見面就刪除」的誘餌,往往是二次加害的陷阱。所有溝通應透過律師進行,確保自身安全。
專業刑事案件辯護:被告如何爭取和解、不起訴或緩刑?
若您是一時衝動或不慎觸法的被告,這類刑事案件將成為人生的一大汙點。在數位科技發達的今天,警方能輕易透過 IP 位址與電信紀錄追蹤到行為人,試圖隱匿往往適得其反。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承辦過超過 5,000 件刑事案件,我們深知每個人都可能犯錯。當法律制裁降臨時,積極地面對與專業的辯護策略,是避免牢獄之災的唯一途徑。透過律師的居中協調,將情緒性的衝突轉化為法律上的賠償與和解,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成功案例分享:爭取緩刑與不起訴的關鍵
謙聖曾處理過多起「散布私密照」的撤告成功案例。
- 案情: 一名當事人因不甘被分手,將前任私密照傳入 5 人的小群組,隨即被對方提告。
- 策略: 謙聖律師迅速介入,在偵查階段阻止當事人與被害人直接接觸,改由律師代為表達深切歉意,並協商出被害人可接受的賠償方案。
- 結果: 最終達成和解,被害人同意撤回告訴,當事人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保住了原本的工作與清白。
律師給被告的真心建議:
- 把握告訴乃論的優勢: 若非加重情形,散布罪屬於告訴乃論。這意味著「和解」就是勝訴。
- 展現最高度悔意: 律師能協助撰寫具備法律效力的悔過書,並協助在法官面前展現復歸社會的可能性。
刑事案件常見問題 FAQ:關於私密照外流與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諮詢
在諮詢過程中,我們發現當事人對刑事案件的認知往往混雜了各種法律誤區,甚至會將數位犯罪與其他案件(如詐欺)聯想在一起。
法律問題環環相扣,不論是涉及私密影像外流,或是找尋詐欺案律師推薦時常提到的洗錢防制法與警示帳戶議題,核心都在於法律風險的控管。以下整理出關於性影像案件的高頻率 FAQ,提供最直觀的法律洞察。
Q1:我只是把照片傳給一個好朋友看,這也算散布嗎?
是的。 法律規定的「交付」行為,只要將影像傳給「任何一個第三人」,即使沒有公開上傳到社群媒體,也構成犯罪。在刑事案件的實務中,單對單的傳送同樣會被起訴。
Q2:如果我是被威脅的一方,律師能幫我把照片拿回來嗎?
律師可以協助您報案並聲請刑事保護令,強制對方刪除並禁止再次持有。若對方拒不配合,將面臨違反保護令罪,刑責更重。
Q3:散布私密照會影響我之後找工作嗎?
若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且未得緩刑,將會留下刑事前科紀錄(良民證會有紀錄)。這也是為什麼謙聖律師一直強調,必須在偵查階段就積極尋求不起訴或和解的機會。
Q4:數位性暴力案件可以跟詐欺或洗錢罪一起處理嗎?
如果您是因為網路交友遭到詐騙(如:對方騙取私密照後勒索錢財),這可能同時涉及《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與數位性暴力罪。謙聖作為詐欺案律師推薦首選,能為您整合各項罪名進行全面訴訟規劃。
Q5:被告如果沒錢賠償怎麼辦?
律師會協助評估您的財務狀況,向被害人提出分期付款或降低賠償總額的方案。重點在於展現還款誠意與簽署具法律效益的和解書,避免因無法和解而直接被判重刑。
結語:愛情的終點,不該是法律的起點
當一段關係走向盡頭,不理性的衝動往往會引發嚴重的刑事案件。私密影像的外流對被害人是永久的創傷,對加害人則是難以磨滅的法律汙點。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深耕刑事法學多年,承辦案件超過 5,000 件,累積逾 1,000 件不起訴、無罪與緩刑的成功案例。
我們的服務足跡遍及台北、桃園、高雄,致力於不讓當事人僅僅是一個案件編號,而是透過專業的辯護與同理心,守護每一位當事人的未來。
如果您正深陷數位性暴力的法律泥沼,或是面臨警示帳戶、洗錢防制法等相關危機,請立即聯繫謙聖,讓最專業的刑事團隊為您爭取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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